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是荷蘭歷史上為向亞洲發展而成立的特許公司,成立於1602年。荷蘭要到1648年才結束跟西班牙的戰爭 宣布獨立。所以這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賺錢,拼命的賺錢,因為打戰是很花錢的。在她近兩百年的時間裡 幾乎是每年配18%的股利。這麼好的公司放在今天,市值大概是蘋果的八倍。只是原本是經由貿易(trade)的手段來賺錢,演變成以武力為後盾的獨佔(monopoly) 奴役(slavery) 侵略(colonization) 與 種族滅絕(genocide) ,歷史你不可不知。
1621年荷蘭人為了獨佔香料市場,壟斷豆蔻(nutmeg)價格,策劃了一次大屠殺,在班達島 (Banda Island)上殺了2千多人。次年強攻澳門的葡萄牙據點失敗後到澎湖馬公建立據點,企圖讓明朝開港給他們貿易。工程期間弄死了1,300 漢人勞役。跟明軍打也失利,最後只得離開澎湖取大員(台南 安平)。在海上的貿易 明朝並沒有真的開港給他們,所以荷蘭人聯合海盜李魁奇、鍾斌、劉香在海峽上”抽稅”及走私(生絲)。後來被鄭芝龍擊敗 史稱崇禎明荷海戰(又名明荷料羅灣海戰)發生於明朝崇禎六年農曆六月初一(西曆1633年7月6日)。
此時在台灣陸上的第一件事就是交好 新港社的原住民 同時暴力嚴逞不友善的麻豆社(Mattau,台南市的麻豆區)和目加溜社(Bakloan,現今的善化)。 因為島上出口到日本的鹿皮有臺灣唐人商販與日本朱印船商的競爭,讓原住民知道誰是老大是很重要的一件事。軍事或許比較單純,政治就很複雜了,濱田彌兵衛事件就是此時的重點,所以1628年的衝突。造成公司與日本之交易中斷。一直到德川幕府在1634年起發佈鎖國命令禁止日人出境,並選擇基督教荷蘭人為交易伙伴,終止與西、葡天主教徒交往後,才改變局勢。到1638年已經來到151,400張年輸出鹿皮了!完全在荷蘭人的掌控下。這樣的數量可以想見 荷蘭人的掌控之地已經來到中部地區了。當然如果你了解鹿港之所以叫鹿港 就是因為是出口鹿皮的大港 雖然今日海岸線已遠離 走在老街還是可以感受到昔日的繁華。
下圖是重疊十七世紀原住民的分布與荷蘭人的掌控之地(粉紅色)
還好 原來的鹿皮出口大國 暹羅 鹿皮出口於1640年後回穩,荷蘭人擴張動力也跟著鬆弛下來了。這樣講好像荷蘭人沒在開發第二產品線,當然不是。當他們看到原住民身上閃亮的飾物時,腦袋裡就已經充滿了金銀島的故事了。熱蘭遮城日誌裡有詳細的尋金歷程描述,從1636年往南經瑯嶠(今恆春)到與卑南社人會面,造成醫生韋塞林(Maerten Weslingh)被原住民殺死,荷蘭東印度公司駐臺的長官特勞牛斯(Paulus Traudenius)親自帶隊打敗大巴六九社都沒有黃金。在北部的雞籠,西班牙人似乎很快的投降,導致巴達維亞派來剛到的遠征軍指揮官Joannes Lamotius把征服對象改成北部的原住民,受害的就是三貂社人。1646年11月,荷蘭人終於承認尋金失敗。巴達維亞及大員的主政者一致認為:「只要維持住在全東印度,特別是在大員與日本的貿易,公司就已經找到金礦和銀礦了」。
是的,除了鹿皮,蔗糖可是一項重要產品。原住民不懂得如何製糖,中國南方的漢人懂。引進一些勞力,台產的蔗糖比在爪哇產的利潤還要高。稻米也是一項重要出口產品,只是需要深耕的稻米,侵蝕了平埔族移墾之地,加深了土地分配的問題,埋下了日後原住民叛亂的種子。
回到海上的貿易,之前的大敵鄭芝龍在1642年降清,荷蘭人面對的是Koxinga (鄭成功)的勢力。這勢力有可能危及台灣傳聞已久,巴達維亞當局也把這危機淡化,認為什麼都可以談,賺錢最重要。直到1661年4月鄭成功的軍隊出現在台江內海才知道嚴重。既使如此巴達維亞當局也沒有大動作增援直到大勢已去,在1662年 2月退出台灣。荷蘭人接著聯清抗鄭,在1664年佔雞籠,1665年於普陀山敗給鄭經,1668年荷蘭人承認無利可圖退出台灣。根據紀載1669年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有 150 艘商船(merchant ships), 40艘戰艦(warships), 50K 雇員(employees), 和10k 軍人(soldiers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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